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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专业类招生实施方案
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,我校顺应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把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,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,进一步突出“融通性、创新型、开放式”人才培养特色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我校决定从2018级学生开始试行按照专业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招生培养,推进宽口径、厚基础、融通性人才的培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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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专业类招生?
答:专业类招生是指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,通常是同院系的专业合并,按照合并后的专业类招生。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,按专业类先进行一个阶段的基础课程学习,一年或两年后再根据兴趣和双向选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。专业类招生是相对于按专业招生而言的,是高校实行“通才教育”的一种改革。
如:我校将金融学、金融工程、保险学、投资学等专业都按照金融学类来招生,学生有意向报考以上专业的,只需报考金融学类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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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专业如何设置?
答: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按专业类招生后,将招生专业(方向)数量从目前的65个合并调整至33个专业(类),其中财政学类、金融学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、法学类、公安学类、外国语言文学类、新闻传播学类、工商管理类、经济与贸易类、公共管理类、统计学类及计算机类等按专业类招生,共计12个专业大类。
专业(类)设置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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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进行专业分流?
答:实施专业类招生的专业,学生入学后第一年不分专业,着重进行通识教育和大类基础教育,强化基础融通。大学二年级,学生根据自身兴趣、能力、特长以及对学科、专业的深入了解,选择专业方向。
专业分流工作在学生进校的第3学期完成,第4学期开始分专业或方向进行管理、组织教学。
专业分流示意图——以金融学类为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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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类招生的优点?
答:有利于考生选择专业,减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盲目性,同时也能提高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率。
有利于学生就业和后续发展。学生经过一至两年的基础课学习之后,对专业内涵和特征、市场需求及个人发展的认识更加清楚,重新选择专业更加理性、更客观。
实行专业类招生,可以打破专业界限,在低年级打基础阶段,可依据学生的实际水平组合班级,因材施教,有利于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,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提高创新能力创造条件。
有利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促进学校更好地整合师资、课程等教育资源;也有利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拓宽专业面,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。
文字:陆 梅 排版:许宝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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